1、如果是签订合同后新政策出台,购房者可以以新政策出台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因为这种情况属于不可抗力,解除合同是可以免责的。
2、如果政策已经出台,后签订的买卖合同,由于无法履行合同,买家就是违约,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4、《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5、《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