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是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及邮政储汇机构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需要在监护人的监护下办理银行卡,或者直接由监护人代为办理银行卡。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独立办理银行卡,但是只能存取款,不能办理网上银行、电子银行等业务。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可以独立办理银行卡,自定所需业务。银行办卡流程:
1.携带身份证、以及少量现金前往银行营业网点
2.在银行大堂工作人员的协助下填写表格
3.取号排队,同时再工作人员协助下复印身份证
4.柜台叫号,前往柜台,将填好的表格和身份证交给银行柜员,办卡的时候会需要签字及输入密码,密码为六位数字,设置后之后自己要记住,这就是以后的取款密码
5.全部办理完成之后会得到一张银行卡,如果同时办理网上银行业务,会同时得到一个盾(盾收费)
6.完成办卡,带上自己的物品离开即可。
《民法总则》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