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在什么时候可以解除财产保全错误时如何补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明确:诉讼中的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一般应维持到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在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人民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措施。财产保全措施因下列原因解除:
1.诉前保全措施采取后,利害关系人在15日内未的;
2.被申请人向人民提供担保的;
3.申请人在财产保全期间撤回申请,人民同意其撤回申请的;
4.人民确认被申请人申请复议意见有理,而作出新裁定,撤销原财产保全裁定的;
5.被申请人依法履行了人民判决的义务,财产保全已没有存在意义的;
6.财产保全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