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迁移户口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申请审批通过后,即可办理迁入户口。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无违法、违纪证明 ,
5、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 你的理由,如父母、夫妻投靠 )前往迁入地的市(县)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
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口。扩展资料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