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公司在搬迁过程中所支付的经济赔偿金通常依照员工的税前工资标准来计算。这是由于赔偿金的设立宗旨在于弥补员工因公司搬迁而可能面临的财务损失,其赔偿金额理应以员工本应享有的全部合法劳动报酬为基数加以衡量。依照税前工资作为计价依据可以更为精准地反映出员工的实际劳动力价值以及所受损失的严重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