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对公款私存问题的规定经营储蓄业务的金融机构依照储蓄章程的规定吸收储蓄存款,一般不需要审查存款来源。对于公款私存问题,只要金融机构没有与公款私存的单位或责任人员串通,金融机构也不承担责任,而只应追究公款私存单位或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公款私存的损失谁承担在借款合同中,借款方以属于上述情况的储蓄存单作为贷款抵押,当贷款到期后借款方不能归还时,贷款方有权将抵押的储蓄存单抵还借款。因为,在订立借款合同和抵押担保时,贷款方并不知道抵押存单属于公款私存,所以,不能要求贷款方把已经依法收回的抵押贷款退出。至于公款私存的损失,应当由公款私存的单位和责任人员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