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一块土地转为建设用地,首先要看可否符合当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需要相关单位报省市政府解决农用地转用手续,由省市下达用地指标。农民建房的用地指标通常由设区市人民政府负责审批,其他建设用地的用地指标由省人民政府负责审批。牵涉占用耕地的,需要履行增加耕地的义务。得到用地指标后,由县级国土部门负责解决具体的用地审批。农民建房由农户提议申请后,县国土局统一审核后报县政府准许。其他建设用地由县政府征收后通过招拍挂或者划拨提供给用地单位。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者无经过省市审批的建设用地隶属违法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