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外地的社保卡在北京是没有用的。只有回到当地,凭医疗单据按照当地社保规定结算。
目前全国还没有实行联网统一结算。社保卡只能在当地使用,
所以外地的社保卡在北京不能使用,需要用现金或银行卡先结账,再回到当地结算。
1. 异地就医人员需先通过参保单位或街道社保所到区县医保中心进行异地安置审批,在当地申领一张《×××市医疗保险异地安置(外转医院)申报审批单》(即领取《医疗保险手册》的部门),填写好相关内容。
2. 到异地医院(你所选的要去城市医院的医保办公室)医保部门盖章。
3. 把《×××市医疗保险异地安置(外转医院)申报审批单》返回到申请地经办机构,等待批准。
4. 异地审批期限为一年(即办理日期开始至次年的当天),一年内不能变更审批期限到期后,如异地安置人员仍需保留异地就医,应重新审批。
5. 异地选医院:
各地对异地就医可以选几家医院的规定不一样,一般是两到三家。如果规定选两家医院,可以选一家综合医院,再就近选一家医院如果规定选三家医院,可以在前两家医院的基础上,再选一家与自己疾病相关的专科医院。
异地报销
1. 异地就医的门诊和住院报销人员需出示费用的收据和清单,处方底方,明细表,医保手册,疾病诊断证明书(尽量详细,以免因诊断不全而发生拒付)。同时要开具一张就诊医院的等级证明,交用人单位(或社保所)汇总,报区、县医保中心审核结算。
2. 异地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可以通过邮寄报销单据、家人代报的办法返回原所在城市报销,报销范围和报销标准等完全按照所在城市的医保待遇执行,报销款可由家人代领或设立专用存折领取。
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所有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在跨省就业时随同转移的办法办理转移手续,在网上可以查看此文件(针对跨省就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