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拍卖,但要严格遵守法定的原则与执行程序规定,并应当谨慎处理。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提醒被执行人后,即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仍然拒不履行的,采取拍卖等措施,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一、即使是唯一房产,拒不履行义务的,在符合法定情形时,仍然可以拍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0条明确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不予支持。
二、在处分的时候要适当考虑被执行人的居住问题当房款充足时可以考虑以大换小、以远换近。当房款不足以偿还债务时,可以留给被执行人不少于五年的租房费用,给被执行人以一定的时间解决自己的生活需要。尽最大可能保障双方的权益,维护法律的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