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什么是票据的独立性?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票据行为性:
(1)票据行为能力上的性。如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签章无效,但是不影响其它签章的效力。
(2)票据行为代理上的性。无代理权而以代理人名义在票据上签章的,应由签章人自己承担票据责任;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的,应当就其超越权限的部分承担票据责任。
(3)票据行为瑕疵上的性。这主要体现在票据伪造中,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并不因此受影响。
(4)票据行为保证上的性。被保证人的债务即使无效,保证人仍然要承担担保责任。需要指出,票据行为尽管具有性,但在责任上却具有连带性,即凡在票据上签章的人即为票据债务人,他们对票据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