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上市增发新股首先应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同时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
2.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
3.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