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可以协议约定铁路法院管辖吗

帮助5人 4.3w浏览 匿名 2020-08-18 广西南宁
问题相似?试试立即获取解答吧~
律师解答 共1条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您好,关于可以协议约定铁路法院管辖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能否协议约定铁路管辖
    因铁路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因铁路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相关知识:
    按法律规定,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合同是可以约定管辖的。但是不是在合同法内规定,而是在民事诉讼法中进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一、涉高铁等合资铁路的纠纷中被告如何确定
    高铁等合资铁路与传统国有铁路不同,其运营是与沿线铁路局签订委托运输管理协议来运作的。委托运输导致产权(高铁公司)与经营权(各铁路局)分离。而各条线路的委托运输管理协议中约定的责任承担方式各有不同。这就导致高铁等合资公司发生合同或侵权纠纷时,究竟谁为合同纠纷的责任主体,谁为侵权纠纷的责任主体,谁是适格的被告存在争议?
    我院经过调研认为合同纠纷应以合同相对方作为被告。如旅客运输合同,以受托经营管理高铁的各铁路局为被告。理由为一是操作便捷,便利原告。具体的纠纷责任主体,需依据高铁等合资公司与受托铁路局的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来判定。而各高铁公司与铁路局的内部的合同约定是铁路内部文件,受诉都无法全面掌握情况,很难要求原告时举证。证据门槛太高,不便利诉讼。同时,受托铁路局了解运营情况,更便利证据收集与取得;二是均衡各铁路的案件受理数量,更有效统筹安排司法资源;三是各铁路局作为受托经营管理人,是高铁客运合同的实际承运人,即合同缔结者。从合同相对性的角度讲,由其作为被告,于法有据。
    对于涉及高铁等合资铁路的侵权纠纷,在阶段,如果原告可以明确责任人的,就直接列责任人为被告。如不能明确侵权责任人的,可以线路产权人为被告,也可以线路运营人(各铁路局)为被告。实际的责任主体可待受理后查明后再行确定。理由为一是原告的证明责任不宜太高。因为高铁公司和铁路局的合同系内部关系,普通受害人很难了解;以及运营事故的责任划分需专业人士才能确定。要求原告在阶段查清并确定准确的被告,过于苛严。二是单方的审查程序,要求仅对原告是否适格进行审查;而被告是否适格,非审查之责。
    二、货物运输合同的认定
    铁路单纯的货物站到站的运输业务已经萎缩,取而代之的是货物运输加门到站、站到门的短途运输服务。这种经营模式类似于快递物流业务,如何区分?能否认定为货物运输合同或是多式联运合同?是否适用铁路专属管辖?这些在实务中都存在争议。
    1、与普通快递的区别
    铁路货物运输的运营模式随着市场需求的变化,已由传统的站到站运输模式,逐步转变为门到门的快递物流模式,即铁路运输加陆路短途运输服务模式。承运人不仅提供铁路运输服务,还提供包括门到站、站到门的发送和到达等综合服务。虽然它采用统一的快递运单,提供门到门、点对点式的服务,但它有别于普通快递业务:铁路运输是铁路运输企业作为合同的承运人,提供的运输服务。它附加提供的站到门,门到站的接取送达服务,是对其运输业务的一种延伸服务,而非一般的快递业务。这种情况下,即便采取了铁路货运方式,也无法认定为铁路运输合同。因为快递公司本身并非实际的铁路承运人,它也不对客户承担铁路运输承运人义务。
    2、短途运输服务的认定
    这种夹杂站到门、门到站的运输能否认定为铁路与公路的多式联运合同?还是单纯认定为铁路运输合同纠纷,适用铁路专属管辖规定?
    经过调研,我院认为应为铁路运输合同,属于专属管辖范畴。一是从这类合同约定的法律适用上看,属于铁路运输合同纠纷。这类合同约定的索赔时效、赔偿标准均为铁路货规、铁路保价等铁路运输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由此看出这类纠纷有较强的铁路专业性,铁路具备审理此类案件的专业优势。二是从运营模式上看,它属于铁路行李、包裹运输加铁路的延伸服务。属于专门管辖。铁路延伸服务中的发送、到达的综合服务包括货物的短途运输。这种门到站、站到门的揽货、送货服务并非是短途的公路运输,而是铁路货物运输以外的延伸服务项目。铁路货物运输与铁路延伸服务都属于铁路专门管辖范围。三是适应市场变化的需求。目前,铁路企业在货运改革中,为了更好的适用市场需求,货运模式将从传统的“站到站”的运营模式,逐步改变为这种“门到门”的运营模式。近期,铁道主管部门进行运价调整,延伸服务等辅业回归主业等改革计划也在逐步推行。由于立法滞后性,使得法律意义上的铁路货运运输概念,远离现实的铁路货运业务。从能动司法的角度考虑,将其认定为铁路货物运输合同,更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三、铁路企业的认定标准
    “新规定”里都有铁路运输企业的概念。按照2020年修订的《铁路法》的规定:本法所称国家铁路运输企业是指铁路局和铁路分局。而今铁路分局已撤销,铁路运输企业由国家出资到与地方合资等多种形式,数量也不仅止于十八个铁路局。如何界定铁路运输企业,成为适用上述规定的前提。
    铁路法明确规定铁路包括国家铁路、地方铁路、专有铁路和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兼办公共旅客、货物运输营业的,适用该法中关于铁路运输企业的规定。随着铁路逐步发展,国有独资的铁路经营模式已逐步被合资铁路、地方铁路公司等模式所替代。铁路运输企业的认定标准亦应适应时代的变迁。因此,从事公共旅客、货物运输业务的国有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路和合资铁路,都应视为铁路运输企业。
    关于铁路运输企业的认定标准问题,应以营业执照上是否记载从事“公共铁路客货运输”的特许经营范围为准。按照特许经营的相关规定,从事铁路客货运输必须经国家铁路局相关部门许可,工商部门才能予以登记,因此立案时以此为标准判定铁路运输企业即可。
    四、延伸服务合同的经营主体和经营范围
    1、铁路运输延伸服务的经营主体
    关于铁路运输延伸服务的经营主体问题,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延伸服务的主体应当是铁路运输企业,在其承运义务之外,提供延伸服务;另一种观点认为无论从事延伸服务的主体是否为铁路运输企业,只要它从事的业务是铁路延伸服务,就可认定是铁路延伸服务合同,属于专属管辖。
    铁中院调研组倾向于第二种意见:一是铁路专属管辖实为一种事物管辖,即以案件性质不同而确定的专业审理的管辖制度。铁路延伸服务是从属于铁路运输的一种服务业务,应以其案件性质来确定由铁路专属管辖,而非以从业主体是否为铁路企业来界定。二是铁路市场化经营后,运输主业从事延伸服务的情况并不多见,更多是铁路多种经营企业(非铁路运输企业),甚至是社会上依法成立的法人企业从事该项活动。限定主体要件,不符合市场的现实状况。三是依照1998年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执行《铁路货物运输延伸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铁路延伸服务经营主体为:铁路运输主业、铁路多种经营企业或社会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向货主提供延伸服务的,均属铁路货物运输延伸服务经营主体,延伸服务的经营者。
    2、铁路延伸服务的范围
    铁路延伸服务的范围除代办托运、包装整理、仓储保管、接取送达外,还应当包括《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执行〈铁路货物运输延伸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的具体服务项目,包括:
    (1)发送综合服务;
    (2)到达综合服务;
    (3)仓储保管;
    (4)篷布服务;
    (5)代货主清运、销纳车辆、集装箱及货位垃圾;
    (6)代购、代加工装载加固材料;
    (7)代货主对货物进行包装;
    (8)代办货物一关三检手续。
    五、铁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施工合同相关问题
    与铁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施工有关的合同纠纷中,有两点需要明确:一是“铁路及其附属设施”如何理解;二是“有关的合同纠纷”包括哪些。
    1、铁路及其附属设施
    目前,尚未查到有关“铁路及其附属设施”的明文规定,从专业概念上讲,铁路应当包括铁路线、桥、隧、站,铁路道床、路基,以及铁路电气化铁路的牵引供电,电力、给水、安全保护(警示标志、限高架、自动报警装置)等固定设施,还应包括为满足检修需要,建立的检修基地,设置检修、试验设备(包括检查车、试验车)、运输工具、生产辅助车间和必要的生产房屋。
    铁路的附属设施无法用列举的方式穷尽,我们建议设立一个判断标准,即保证铁路运输生产安全、防灾的设备及房屋建筑设施等应认定为铁路附属设施。
    2、与建设施工有关的合同纠纷
    与建设施工有关的合同纠纷是否包括铁路建设前期的咨询、压矿、拆迁安置等合同?建设中的材料的采购,设备、场地的租赁,建筑用工等劳务合同,以及后期的环评等合同都可视为“有关”?
    一种意见认为应狭义理解“有关的合同”,应以最高院案由规定范围为限。其他类合同都不应认定为“与建设施工有关的合同”。
    全文
    14 2020-08-18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341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可以协议约定铁路法院管辖吗
一键咨询
  • 148****355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百色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来宾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54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18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57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81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桂林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贺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钦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梧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钦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86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防城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65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7****75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梧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玉林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柳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337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54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防城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桂林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77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桂林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537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贺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174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柳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玉林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53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来宾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06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81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河池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桂林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37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贺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贵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40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50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337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83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500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500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贺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04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47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河池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03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65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35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04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627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20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防城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477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620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桂林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梧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24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来宾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16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梧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梧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32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玉林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52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57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76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梧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梧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40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河池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01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50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贵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16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81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玉林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玉林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北海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北海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百色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077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贵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柳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17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贵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66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河池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88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梧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柳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柳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玉林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17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5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徐州134****3656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35****9076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52****5785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公司解散协议可否约定管辖,协议管辖的条件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公司解散协议可否约定管辖,协议管辖的条件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合同事务
问题没解决?试试问律师吧~
精选本地好评律师,为您提供1对1专业解答
立即问律师
离婚协议能否约定管辖?
离婚协议不能约定管辖,这按照《民事诉讼法》34条所作出的规定的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的当事人是可以书面选择合同履行地,或者是一些其他的地方作为人民法院的管辖,但是离婚案件不行。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最新铁路合同管理办法
各单位的计划、经营、财务、审计、监察等部门,有权依照各自的职责对同级和下级单位签订的经济合同进行检查监督,有关部门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
10w+浏览
合同事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
获取专业解答,12w人正在咨询
管辖既约定仲裁又约定法院有效吗,协议管辖的条件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管辖既约定仲裁又约定法院有效吗,协议管辖的条件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诉讼仲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33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协议管辖约定不明的情形
协议管辖约定不明情形有六种,主要是:约定由当地法院管辖,起诉时无法确定的,约定无效;约定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但合同签订地不明确的,约定无效;约定与案件无实际联系的人民法院管辖,违反法律规定,约定无效等。
10w+浏览
合同事务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