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对销毁遗嘱的继承人能否剥夺其继承权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小元持有林某生前的文书,但以销毁为由拒不提供,这种情况下,其要承担文书内容不利于自己的后果,可以推定该文书为自书遗嘱。而小元将遗嘱销毁,根据《继承法》第七条第四款的规定,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因此,小元因销毁遗嘱的行为丧失遗产继承权,小利的主张应当获得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