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自己和对方签订的合同的话,那么没有特殊的情况就必须履行,因为一些重大的疾病以至于无法履行合同,合同法上免责事由有两种,一种属于法定免责事由,另一种则是约定免责事由。
1、法定免责事由
根据《合同法》第117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即在中国,当合同在遇到不可抗力(自然灾害、社会异常事件、政府行为)导致履行不能时,根据法律规定违约方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免除或全部免除责任。疾病不属于不可抗力的情形,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一般情况下,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冰雹;
(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
(3)社会异常事件,如、。
因此,疾病一般情况下不属于不可抗力,其不能作为免责事由。
2、约定免责
如果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将疾病列为合同的免责事由,则当一方当事人发生疾病影响合同履行时,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而免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