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发展民间借贷实际利大于弊问题解答如下, 以我看来,民间借贷肯定是利大于弊,非常值得推广的事。 许多人都呼吁,我国的银行应该重视中小企业的融资业务。可是这种号召已经谈了十几年,丝毫不见改善。原因是同样的银行业其内部是有分工的,大银行只为大企业服务,只有小银行能够为小企业服务。我国至今没有对民间开放小银行的注册登记,所以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得不到解决。在这种条件下放开民间借贷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唯一出路。
至于民间借贷是否合法的问题,我认为个人之间的借贷往来政府无权干涉,只有保护的义务。现在规定的“超过法定利息率四倍算是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我不明白,这个四倍的规定是如何计算出来的。为什么四倍以内是好事,一旦超出就变坏了?我有理由怀疑这个规定完全是拍脑袋定出来的,是毫无根据的,应该立刻废除。只要资金供给充足,利息率自然会降下来。总之,要扫除一切不利于发展民间借贷的各种障碍,从根本上提高我国金融业的整体效率。
货币政策进退两难的现状让相关部门无可奈何。放松必会通胀,而紧缩则鼓励高利贷蔓延,两种前景都存在极大的风险。我们建议,央行应该放松数量控制而提高利率,这样既可满足真正的信贷需求,降低民间借贷收益,又会防止地产与通胀反弹,只是可能会降低增长速度而已。总体而言,政府需要大幅削减投资性开支,将更多的财政资源转移到公共领域以及用于平台还款,进一步为企业减轻税负,并及时有效的改革金融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