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新符合参保条件人员包括:新生儿、新转入本市的学生儿童、户口迁入本市的居民、职工医保停保后的人员、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结束后的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在外地就读的大学毕业生。新符合参保条件初次登记的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本人户籍所在地街保中心缴费。其中,新生儿在出生6个月内参加居民医保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其他新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应当在3个月内缴纳居民医保费,从缴费次月起按照规定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超过上述时间规定的,可以在年度集中缴费期内办理参保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