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买卖合同中的债权设定与物权移转关系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双方当事人只要一签订了买卖合同,就在彼此之间产生了一个债权债务关系。一方当事人有交付标的物的义务和获取价金的权利,而另一方当事人有支付货款的义务和取得标的物的权利。但在双方的权利义务尚未履行完毕之前,也就是交付之前,标的物的所有权并未发生转移,即物权并没有转移。在卖方向卖方交付标的物的时候,物权才发生转移,此时买方才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以上说的是动产,动产就是我们能带的走的东西,比如汽车,家电等。接下来说说不动产,不动产最典型的是房屋。不动产在签订买卖合同后,仅仅靠交付还并不能取得所有权,还需要到房屋登记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所有权转移的手续并进行登记,手续办理完毕才能发生物权转移。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帮助,债权设定与物权变动的知识很多,不懂得可以再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