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许多债权人在讨债不成时,只知道,而不知道讨债还有一条捷径,即运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申请支付令。虽然申请支付令具有可以尽快实现债权等优点,但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否则不予受理。申请支付令应具备的条件包括:
1、请求给付的必须是金钱或者汇票、本票、支票以及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的银行存款单等有价证券。
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必须是已经到期的或者过期的,且数额必须是确定的。
3、债务人负有给付义务,且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4、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5、必须向债务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提出申请。
6、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写明以下内容:双方的基本情况请求给付的数量及所依据的事实、证据,其别是应提出能证明所请求债权存在的债权文书申请的目的,即要表明请求依督促程序发出支付令的意愿。
7、所请求的债权未超过法律保护的诉讼时效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