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伤是指包括各种原因(不限于机械性损伤)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以及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
刑事上,目前按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进行评价。劳动部(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试行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通知也是有效文件。
在实务中是否构成重伤,具体由司法鉴定中心认定。
轻重伤的鉴定,是适用于按照《刑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受害人伤残程度,追究侵害人刑事责任或者行政责任的司法鉴定。按照三部两院《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规定,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试用)》
包括各种原因(不限于机械性损伤)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以及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如肢体残废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