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脊椎损伤能够工伤级别吗问题解答如下, 需根据具体受伤情形和恢复程度确定。若仅仅只是损伤,没有骨折,则不构成伤残等级。关于脊椎的伤残等级标准有:《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5.8.2八级条款系列:13)脊椎压缩骨折,椎体前缘高度减少1/2以上者或脊柱不稳定性骨折。5.9.2九级条款系列:12)脊椎压缩骨折,椎体前缘高度减少小于1/2者。具体是否构成伤残等级,应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鉴定机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