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的第二条人民法院对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在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应当给予被执行人六个月的宽限期。在此期限内,被执行人应当主动腾空房屋,人民法院不得强制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迁出该房屋。
第三条上述宽限期届满后,被执行人仍未迁出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强制迁出裁定,并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执行。你所说的情况法院是可以强制执行的,法院根据法律判决结果有权对被告人采取强制行为,所以没有房产证法院执行吗,那是肯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