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单位只给缴工伤保险算是违法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从法律层面上讲,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是否缴纳工伤保险,并不影响劳动者工伤待遇的多少,但确实影响劳动者工伤保险待遇的兑现。缴纳了工伤保险的,绝大部分都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比较有保障;而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的则都由用人单位支付,即使仲裁或者判决,执行都麻烦。
二、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
三、工伤认定、伤情稳定后,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人们习惯上会称为工伤鉴定,是指劳动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以及患病后,劳动鉴定机构根据国家鉴定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确定劳动者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它是给予受伤害职工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用人单位是否盖章不是必须程序。
四、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和《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三十七条规定,以下待遇,均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治疗工伤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上班时不变;
(六)与伤残级别对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七)解除劳动关系时与伤残级别对应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