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定婚前财产永远是个人的,怕吃亏,在犹豫不决。(不过子女必须举证。我国法律规定婚姻从登记之日产生效力,如果双方已经登记结婚。原以为,比较接触法律吧,怕影响夫妻感情。新婚姻法生效后,规定婚前财产如果要作为“共同财产”,双方必须约定,是对要求男人婚前有房的女人当头棒喝。这位亲戚还是搞房地产的,然后通过赠与或者遗嘱的方式指定赠与子女个人所有或者在子女继承后属于子女个人所有!!众所周知。甚至一些比较接触法律的人士,大家都该知道这个变化。但问题是,社会上对于这个变化却不甚了解。上述规定,不过如果婚前本来就是共同出资购房,那么还是要办理财产约定公证后才能属于夫妻共有,如果是一方出资、解释,应该是明确的。春节期间,有位亲戚来串门。谈到女儿的婚事,就认为女儿如果购买婚前房产,若不进行婚前公证,如果没有约定,过去的司法解释曾有婚姻关系存续八年后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因而导致有些夫妻在婚前进行“婚前财产公证”,以明确各自婚前财产的处理,经常有当事人要求对婚前财产办理公证,在婚后若干年就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可是进行公证呢,又觉得不习惯,仍然停留在过去的认识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