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异地医保报销需提供的材料:
1、本市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
2、拿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到本市、区社保处(医保处)异地就医审批备案;
3、异地定点医院住院发票原件;
4、机打的费用清单原件;
5、住院病历有效复印件(医院盖章有效)1份;
6、身份证复印件1份。
二、外地就诊报销程序:
1、带患者身份证、两张一寸彩色照片、新农合医疗证到县合管办办理转诊备案手续;
2、携带患者身份证、新农合医疗证和转诊备案手续到转诊医院就医,办理新农合住院手续;
3、出院后,凭患者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新农合医疗证、病历复印件、住院结算单(有的是发票形式的)、住院费用清单、转诊备案手续到合管办报销。扩展资料:“异地医保就医”主要分为三种情况。一是一次性的异地医疗,包括出差、旅游时的急性病治疗以及病人主动转移到外地就医,所产生的问题是不能及时结算医疗费用。二是中短期流动、工作岗位不在参保地的人员的异地医疗,包括单位在各地的派驻人员、派驻机构在当地的聘用人员,还有一种情况是整个单位都处在流动状态,如建筑业等职工的就医,所产生的问题要么是不能参加医疗保险,要么是要垫付医疗费用。三是长期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的医疗。包括退休后户口从工作地迁移到安置地的人员,也包括托靠子女无户口迁移的人员,所产生的问题表面上是就医结算不及时、不方便,个人负担重,实质是安置地的医疗待遇往往要好于参保地,异地安置人员感到就医待遇不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