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知名律师-任行军律师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或代理人立案时确定的案由与诉讼请求往往会出现冲突,发生基于案件事实的案由所表现的法律关系与诉讼请求所表现的法律关系分属于不同法律关系的现象,如果处理不当会导致诉讼请求被驳回的后果。出现这种情况时,当事人或代理人要与法官进行沟通,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弥补:
1.在举证期内尽早与法官进行沟通以落实案由与诉讼请求是否相符,一旦发生冲突应尽快变更诉讼请求以使二者相符;
2.如果在举证期内当事人或代理人没有发现案由与诉讼请求相冲突,法官在开庭审理时会对当事人或代理人进行释明,此时,当事人或代理人应对案由和诉讼请求加以审查判断当庭做出变更诉讼请求的决定;尽管这样做会重新计算举证期间,但是可以避免诉讼请求被驳回的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