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
没有结婚证在一起生活,并且有了小孩,你们只是一种同居关系。1994年2月1日以前,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者,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才可认定为事实婚姻。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到人民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