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2010年工伤保险条例的第六章 监督管理

帮助5人 3.4w浏览 匿名 2020-08-25 吉林松原
问题相似?试试立即获取解答吧~
律师解答 共1条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章监督管理共十条:第四十六条至第五十五条。内容如下:  第四十六条 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履行下列职责:  
    (一)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征收工伤保险费;  
    (二)核查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并负责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的记录;  
    (三)进行工伤保险的调查、统计;  
    (四)按照规定管理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  
    (五)按照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  
    (六)为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免费提供咨询服务。  第四十七条 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具体办法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四十八条 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第四十九条 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公布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及时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调整费率的建议。  第五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听取工伤职工、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以及社会各界对改进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  第五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法对工伤保险费的征缴和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依法对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十二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有关工伤保险的违法行为,有权举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调查,按照规定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第五十三条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工作实行监督。  第五十四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全文
    9 2020-08-25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597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2010年工伤保险条例的第六章 监督管理
一键咨询
  • 白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32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67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白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白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11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通化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64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23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松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长春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4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吉林市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07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87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3****73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白山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00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243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85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白山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88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71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白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长春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松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34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67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长春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四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松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15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长春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四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06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长春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白山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四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4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吉林市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吉林市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72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白山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吉林市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25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辽源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55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8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10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45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白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25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64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白山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85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辽源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64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白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65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白山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白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53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86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41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81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长春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20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白山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四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38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205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452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334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敦化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5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33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四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08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50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83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白山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白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68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通化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辽源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辽源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吉林市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14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辽源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松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通化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67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70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吉林市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辽源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四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辽源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38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四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57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扬州178****5145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88****4657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34****5187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六例的内容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六例的内容有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且也不用承担任何的经济补偿;如果是违反了单位的规章制度也是可以依法解除的。
10w+浏览
合同事务
从犯取保候审会收监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获得保释许可并执行相应的保释条件之后,仍然存在着因违法行为而导致重新拘捕的可能性。在保释期间内,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如有任何违规行为或违反保释条件的情况发生,司法机关有权对其进行拘留甚至逮捕。
此外,保释许可并不意味着对案件的调查、起诉以及审判过程将因此暂停。人民法院会依据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及其所带来的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依法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若经审查认定需要判处实体刑罚,则会决定实施逮捕,并将被告人收押至监狱服刑。倘若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认为案情严重,具备逮捕必要性,或者可能判处实体刑罚,亦会直接决定实施逮捕,随后将案件移交至法院进行审理;反之,若检察院认为无逮捕必要,则仍会以保释状态将案件提交至法院。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592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洗钱罪六百万判多久刑期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若涉嫌洗钱活动涉及到的金额在六百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者,即视为案情重大。对于此类案件,审判机关将依法判处被告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对非法所得与犯罪所得进行没收;对于情节较轻者,则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以洗钱金额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之间的罚金。而对于情节特别恶劣者,则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洗钱金额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之间的罚金。
此外,若为单位实施上述行为,则应对该单位施以罚金惩罚,同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分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洗钱罪】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袭警罪在监狱里能减刑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服刑过程中,如若罪犯能够严格遵守监规制度,积极投身于教育改造工作,确实有着明显的悔过自新或立功表现的话,那么便可获得相应的减刑处理。而在此基础上若是存在重大立功表现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则必须进行减刑。具体而言,该条款规定了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以及无期徒刑等不同刑罚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内,只要他们能够认真遵守监规制度,积极投入到教育改造工作之中,确实展现出悔过自新的态度,或者是取得了立功表现,那么都可以获得减刑的机会。
然而,对于那些具有以下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罪犯,则必须给予减刑处理:
首先,阻止他人实施重大犯罪活动的行为;
其次,揭发监狱内外的重大犯罪活动,并且经过调查核实后确认其真实性的行为;
再次,在科技创新方面有重大突破,例如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行为;
此外,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行为;
最后,在抵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出色的行为。当然,还有那些对国家和社会有重大贡献的行为,也属于重大立功范围之内,同样需要给予减刑奖励。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问题没解决?试试问律师吧~
精选本地好评律师,为您提供1对1专业解答
立即问律师
环境行政诉讼法第六章的内容是什么?
我国无《环境行政诉讼法》,环境行政诉讼可以适用《行政诉讼法》第六章的内容,涉及到行政诉讼的起诉以及受理问题。环境行政诉讼,是针对环境污染,而没有尽到环境保护义务的环境行政管理部门而起诉的诉讼行为。其被告只有一个,即环境保护行政机关。
10w+浏览
环境保护
交通肇事罪会被监外执行吗
[律师回复] 解析: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罪犯触及到交通肇事罪,在满足特定条件下,可以向有关部门提交申请,要求实行监外执行。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备了法律所规定的某类状况,临时性地将其监禁刑罚执行的地点和方式进行转变,以在监狱之外进行刑罚的执行。
对于那些被判处在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拘役等刑罚的罪犯,由于他们存在着不适宜被收押至监狱内进行执行的特殊原因,根据法律规定,这些罪犯的刑罚将由其居住地的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这是一种在监狱之外执行刑罚的方法。
然而,对于那些被判处死刑或死缓执行且尚未获得减刑的罪犯,必须要将其收押至监狱内进行执行。如果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这类情况,应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并上报给主管的司法机关进行审查与批准。在监外执行期间,罪犯的刑期应当被计算在内。当监外执行的原因(例如疾病痊愈、哺乳期结束)消失之后,如果刑期还未满,那么就需要继续将其收押至监狱内进行执行;如果刑期已经届满,则应该立即对其予以释放。
如果有人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从而导致了严重的事故,造成他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得公共财产遭受到了重大损失,那么他将会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处罚;如果在交通运输肇事后有逃逸行为或者存在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那么他将会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处罚;如果因为逃逸行为导致他人死亡,那么他将会面临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处罚。
从以上内容来看,一般情况下,如果罪犯没有逃逸等恶劣情节,并且刑罚在三年以下,只要符合监外执行的其他条件,就可以申请监外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缓刑人员侵权责任法第六章有哪些规定?
缓刑人员如果是在他的缓刑考验期是有民事侵权案件的也是不会影响缓刑的执行的,而且如果他是没有违反缓刑考察期的相关事项,那么他依然是可以执行缓刑,并不会对他的缓刑进行撤销,除非他触犯了刑事法律。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收监后怎么办取保候审
[律师回复] 解析:
若取保候审后被收监,则意味着取保候审阶段已经宣告结束。在取保候审期间内,倘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并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且符合法律法规对取保候审条件的所有要求,那么取保候审便会自动终止。在此情况下,根据解除了取保候审的书面通知或是相关法律文书,就可以前往银行领取原本缴纳的保证金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48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监委滞留人员能会见律师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被留置期间,当事人不得与律师进行面谈或会晤。留置乃是针对被调查者可能涉及到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情况,如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罪行。在此种情况下,监察机构已掌握了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和相关证据,然而仍存在诸多重要疑点需要深入调查,同时也存在诸如案情重大而复杂、可能导致被留置人员逃跑或自杀、可能出现串供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可能存在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等多种可能性。因此,经过监察机构依法审批后,方可对被留置人员采取将其留在特定场所的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并没有明确规定在留置期间允许当事人与律师见面。
法律依据:
《监察法》第二十二条
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
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
(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
(二)可能逃跑、自杀的;
(三)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
(四)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
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留置措施。
留置场所的设置、管理和监督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
获取专业解答,11w人正在咨询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是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律师可以监狱会见服刑人员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当然可以。作为辩护人,律师可依法持有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开具的证明文件及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等相关证件,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与处在拘留或被监视居住状态中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进行会面交流。辩护律师在会见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时,其活动将不会被监听或监控。因此,毫不意外地,律师同样有权利会见正在服刑的人员。在特定情况下,律师可以合法地会见监狱内的服刑人员,这些情况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种:在刑事诉讼、民事诉讼以及行政诉讼的程序中,为被羁押的罪犯担任辩护人或代理人;代表罪犯参与调解或仲裁事务;为罪犯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以及其他经过批准的需要会见在押罪犯的特殊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一条
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三十二条
委托人可以拒绝已委托的律师为其继续辩护或者代理,同时可以另行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或者代理人。
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但是,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66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强奸罪判四年六个月算强奸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法律层面上,强奸罪的构成要素如下所示:
(1)犯罪客体方面,该罪行主要侵犯了女性不受侵犯的性自主权,这也就是指女性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来决定是否进行正常的性行为。而被侵犯的对象自然也必须是女性。
(2)在犯罪客观方面,其具体表现为实施者采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式,让受害女性陷入无法抵抗、不敢抵抗、甚至不知道如何抵抗的境地,或者是利用女性在不知情、无法抵抗的情况下,趁机实施性侵行为。
(3)在犯罪主体方面,本罪的实施者是特定的,即年龄达到十四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男性。
至于女性能否成为强奸罪的犯罪主体,目前仍需进一步研究和明确。
(4)在犯罪主观方面,本罪的实施者在主观心态上必须是故意为之,而且必须有奸淫的意图。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709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六条是什么?
第一百六十六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有下列情形之一,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后什么时间收监
[律师回复] 解析:
1、在审判阶段,被判处取保候审的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并不会因此而受到关押,只有在人民法院历经漫长的审理和审议后,正式作出判断并宣告判决之后,才可能按照法律规定对需要收监的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进行相应拘役管理。
2、然而,在审判过程中,是否对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进行提前收押并非绝对的,因为取保候审本身就代表了相关机构在特定情况下对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数限制性的处理方式,即暂时不对其实施拘役等强制性措施。对于那些应当被逮捕的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如果发现其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处于孕期,以及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或者其所犯之罪行相对较轻者,都可以考虑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来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43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法院收监后还能取保候审吗
[律师回复] 解析:
若满足特定条件,您是有资格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具体而言,符合以下四种情形之一即可申请:
其一,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将适用独立的附加刑法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
其二,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对其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实质性威胁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
其三,那些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者,以及孕妇或是正在哺乳期内给自身婴儿喂奶的母亲,如果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也不会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危害的话,同样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最后,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之时,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也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以确保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不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