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劳动者有严重失职的前提下,公司可以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1、若用人单位不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的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2、同时,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要求相关人员一次性赔偿相应损失,但具体赔偿数额应酌情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