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审程序的民事判决书,亦称一审民事判决书,它是人民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对受理的民事案件和经济纠纷案件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普序或简易程序审理终结后,依照国家的民事法律、法规或经济法律、法规,就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书处理决定。
2、民事决定书,是指人民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为了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而对案件审理中出现的某些特殊而紧迫的诉讼程序问题作出决定时所制作的司法文书的总称。
3、民事裁定书,即人民在审理民事案件和执行民事判决的过程中,为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就程序问题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是应用写作中常见的一种文体。
4、通知书,属于书面告知材料,一般运用在内部工作中,不是诉讼过程中的法定文书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