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申请土地纠纷裁决书?

最新修订 | 2024-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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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土地纠纷裁决一般是发生土地纠纷的双方在和解、调解不成或者不愿和解、调解的情况下才向当地人民政府提起的。申请土地纠纷裁决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行政裁决机关在受理之后才会发出土地纠纷裁决书。
什么情况下申请土地纠纷裁决书?

一、什么情况下申请土地纠纷裁决书?

发生土地纠纷后,当事人和解、调解不成或者不愿和解、调解的,可以向人民政府提起行政裁决申请。

土地纠纷是指当事人因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以及其他有关土地的权利归属问题发生的争议。具体而言,就是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同时对未经确权的同一块土地各据理由主张权属,根据各方理由难以解决的土地权属矛盾。它有以下特征:

①主体的多样性,土地所有权的争议一般发生在国家和集体之间,集体和集体之间;使用权的争议则是发生在国家和集体之间、集体和集体之间。也有发生在国家或集体和个人以及个人和个人之间。

②客体的特定性,一般表现为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谁所有、由谁来行使问题。

③争议大都表现为情况复杂、年代久远、查证难度大以及政策性强等特性。

④土地权属争议有特定的程序。

引起土地纠纷的主要原因有:

①相邻单位或个人之间权属界线不清;

②实地面积与批准面积不一致;

③用地手续不完备;

④有关补偿、安置等措施未落实;

⑤国家政策体制变动;

土地租赁、借用或重复征用、划拨等引起土地权属紊乱;

⑦农田基本建设造成的土地原有状况的改变和地界变更而又无原始记载,以及其他历史原因遗留问题等。

二、土地纠纷的解决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不同类的土地纠纷依不同途径解决:

土地确权纠纷

土地确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以作出处理决定的人民政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土地侵权纠纷

土地侵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调处。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的,可以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也可不经行政调处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土地行政争议

土地行政争议,按一般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程序处理。

总之,在发生土地纠纷后一般先由当事人进行协商和解,当协商和解不成功时,由当地政府部门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功,可以向人民政府提起行政裁决申请。当地行政裁决机关在受理之后就会发出土地纠纷裁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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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裁决什么情况下可撤销
1、当事人之间并未签署有仲裁协议。2、申请仲裁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并没有权力进行仲裁的。3、仲裁的具体程序或者仲裁庭的组成有违反法定程序的。4、仲裁委作出的仲裁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5、对方当事人对足以影响公证裁决的证据有隐瞒的。6、处理该案的仲裁员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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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最近我找到了一块儿土地,但是不知道要怎么。解决我们之间的纠纷,请问有关土地山林纠纷行政裁决程序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一)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一是村民小组之间的所有权争议,由县国土房管局依法受理,调查结束后,以县政府名义作出行政裁决,县国土房管局是办案主体;二是村民小组内部农户之间的使用权争议,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受理,调查结束后,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及时作出行政裁决,街道办事处以县政府名义作出行政裁决。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是办案主体。
办案主体应严格按《土地管理法》《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办理案件。
(二)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根据《森林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一是村民小组之间发生的争议,由县林业局依法受理,调查结束后,以县政府名义作出行政裁决,县林业局是办案主体;二是村民小组内部农户之间发生的争议,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受理,调查结束后,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及时作出行政裁决,街道办事处以县政府名义作出行政裁决。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是办案主体。
办案主体应严格按《森林法》《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办理案件。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若当事人向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设在县农委)申请仲裁解决的,县农委为办案主体。
办案主体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等法律法规办理案件。
(四)要求注销林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房地产权登记的案件,县林业局、县农委、县国土房管局分别为办案主体。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不动产登记职能职责调整到位后,承担登记职能的机构为办案主体。
办案主体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办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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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裁决在什么情况下撤销
1、当事人之间并未签署有仲裁协议。2、申请仲裁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并没有权力进行仲裁的。3、仲裁的具体程序或者仲裁庭的组成有违反法定程序的。4、仲裁委作出的仲裁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5、对方当事人对足以影响公证裁决的证据有隐瞒的。6、处理该案的仲裁员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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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仲裁裁决书多久能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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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他们家的土地因为土地确权的事情闹上了仲裁,土地纠纷裁决书范文怎么写的呢??
[律师回复] 名: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名称: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代理人
  姓名: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名称: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代理人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___
  第三人(其他参与人)
  姓名:____性别: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邮编:________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名称:________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________
  职务:________
  代理人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___
  申请人×××为与被申请人×××(写明案由)一案,向本委申请仲裁。本委受理后,依法组成仲裁庭(或依法由仲裁员×××独任仲裁),于×××年×××月×××日开庭审理了此案。申请人×××(及委托代理人,下同)与被申请人×××和第三人×××到庭参加仲裁活动。当事人陈述了各自的观点,分别对对方提出的证据予以质证并进行了辩论,同时还回答了仲裁庭的提问。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称:……(概述申请人提出的具体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在举证期限内,申请人×××为了证明其主张的事实,提供了如下证据:
  ××(证据名称,有的要加上日期),证明……(拟证事实);
  被申请人×××辨称:……(概述被申请人答辩的主要内容)。
  第三人×××辨称:……(概述第三人的主要意见)。
  在举证期限内,被申请人提供了如下证据:
  ××(证据名称,有的要加上日期),证明……(拟证事实);
  申请人×××辨称:……(概述申请人答辩的主要内容)。
  第三人×××称:……(概述第三人的主要意见)。
  在举证期限内,第三人提供了如下证据:
  ××(证据名称,有的要加上日期),证明……(拟证事实);
  申请人×××辨称:……(概述申请人答辩的主要内容)。
  被申请人×××辨称:……(概述被申请人答辩的主要内容)。
  经庭审质证,对各方提供的证据认定如下:
  ……(概述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相互质证的情况和仲裁庭认定的结论。可分组或逐项质证和认定)。
  仲裁庭经审理查明,……(写明仲裁庭认定的事实)。
  综上所述,……(前段内容较多时,可简要概括)。
  本庭认为:……(写明仲裁庭认定事实)
  依照……(写明裁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的规定裁决如下:
  
1.……
  
2.……
  ……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首席仲裁员____
  仲裁员____
  仲裁员____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书记员____ 这就是一份土地纠纷裁决书范文
我想咨询一下关于申请土地纠纷的裁决书需要怎么书写。我们家和邻居因为土地问题,出现了纠纷。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关于申请土地纠纷的裁决书需要怎么书写的问题,请参考以下内容:
申请人:___________县_________乡_________村_________组_________(指户主)农户(以家庭为单位申请时使用)  
申请人户主(或代表人)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_,民族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职业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非户主作代表人时,要有其他所有成年家庭成员书面委托)  
或:申请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职业,家庭住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以个人名义申请时使用)  
申请方代表人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_,民族_________,工作单位或住址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联系电话(手机)_________。(群体纠纷案件使用,但必须是申请人之一,并获得其他申请人特别授权,最多不超过3人)  
被申请人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_,民族_________,年龄_________,职业_________,住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诉个人时使用。诉农户时,参见申请人户格式)  
被申请人单位名_________,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_________和职务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诉村、村民小组或其他单位时用。选诉村委会还是村经济合作社,视其行为时明示的身份;不清楚的,以承包合同上的发包单位为准)  
第三人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_,民族_________,年龄_________,职业_________,住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联系电话(手机)_________。(本案处理结果与第3方有利害关系时使用。第三人为农户的,参见申请人户格式)  
或:第三人单位名,住所地址,邮政编码(第三人是企业或其他单位时使用)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________和职务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一、仲裁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必须与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承包土地流转或土地承包权益等有关)。
二、事实和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经过——整个过程过来龙去脉一定要讲清楚;第三人的身份、与被申请人或其他第三人之间的身份关系、与本案的利害关系等要讲清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出上述仲裁请求的若干理由,但具体仲裁请求不需要重复再提。)  
此致  
________市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  
注意:1.同时要提供有关证据(注意收集以前判决、裁定、调解、协商的有关材料)。  
2.本申请书需提供一式5份,增加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要相应增加份数。
我们村在一块闲置土地的归属权上出现了纠纷,现在想申请裁决,请问土地权属纠纷行政裁决规则是怎么样的啊
[律师回复] 你好,下面就是土地权属纠纷行政裁决规则: 当事人发生土地权属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依法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提出处理申请,也可以依照本办法第五、六、七、八条的规定,向有关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查处理申请。
第十条  申请调查处理土地权属争议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与争议的土地有直接利害关系;
(二)有明确的请求处理对象、具体的处理请求和事实根据。
第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调查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应当提交书面申请书和有关证据材料,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申请书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
(二)请求的事项、事实和理由;
(三)证人的姓名、工作单位、住址、邮政编码。
第十二条  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土地权属争议的调查处理。委托代理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写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第十三条  对申请人提出的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的申请,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进行审查,并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受理的意见。
认为应当受理的,在决定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书副本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在接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30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材料。逾期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的处理。
认为不应当受理的,应当及时拟定不予受理建议书,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当事人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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