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不会书写起诉状的,可以口头起诉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口头是原告以口述方式向人民提讼。口头是一项灵活规定,是对书面式的补充。采取口头的方式,便于人民群众进行诉讼,保护自身的权益。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在书写诉状确有困难的情况下,才可以口头。例如,在一些偏远山区,人民群众的文化水平较低,原告自己可能不会写状,此种情况下,就可以口头方式。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50条规定,应当向人民递交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由人民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因此,如果写状确实有困难的,可以口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