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员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律师解答:一般情况下,由员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公司是不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但如果公司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违法情形,而员工以此为由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