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不一样的。以青岛为例,为制定切合实际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本着前瞻的原则,同时考虑到企业的承受能力,在重新确定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土地等级范围的基础上,将单位税额标准调整如下:
(一)市内四区将市内四区原五个土地等级的年单位税额由现在的每平方米6元、5元、4元、3元、2元,按七个等级重新调整确定为每平方米9元、7元、6元、5元、4元、3元、2元。调整后市内四区的年平均单位税额提高约50.
(二)黄岛区、崂山区、城阳区根据目前该三区的建设和繁华程序,三区的年单位税额由现有标准统一调整为一等地5元平方米、二等地3元平方米、三等地2元平方米、四等地1元平方米。
(三)五市将即墨市、胶州市、胶南市、莱西市、平度市的年单位税额由现有标准统一调整为一等地3元平方米、二等地2元平方米、三等地1元平方米。单位面积土地使用税额,依照本通知所附“青岛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税额表”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