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个人复印件、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加公章、委托书、转让证明等。
2、车辆管理部门发给车主临时号牌,以便行驶至新的车主地址。
3、车辆经安全检查合格后,公安车管部门将收缴原号牌及行驶证,并在其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申请表》的变更登记栏内签注转至某省某地公安处车辆管理所。
4、车管所要加盖发牌机关印章,连同《机动车转出通知单》装入档案,密封后邮寄或交车主本人带到新的车辆管理所办落户手续。
5、车辆管理所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核发有效期为30日的临时号牌,将机动车档案交由机动车所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