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在火车站捡到东西会构成侵占罪吗问题解答如下, 依规定,构成侵占罪的基本条件如下:
1、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侵占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在火车站捡到的东西一般为遗忘物。
2、侵占的行为表现为将他人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因此只要在火车站捡到的人拒不归还失主的东西,则可能构成侵占罪,但是如果当即交给了火车站失物招领处,不但不构成侵占,还是好事。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如果是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拾到遗失物,即使价值贵重且不归还也不能给与刑事处罚。
4、主观上是故意的,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一般满足以上条件,在火车站捡到东西却拒不归还的一般会构成侵占罪,但有时也有例外,会构成其他的犯罪,比如盗窃罪。
有的人认为在宾馆、飞机、银行等地方捡拾到东西是按盗窃罪定罪的,所以在火车站也应类似,其实不然。因为宾馆、飞机、银行是相对来说比较封闭的空间,当物主离开后,仍然有该场所所在机构保管该物,因此不算是被遗忘的无主物,此时拾到东西后拿走会构成盗窃罪;而火车站人来人往,不是封闭空间,捡到遗失物一般只构成侵占罪。
不过,在实践中捡到东西是有可能构成盗窃罪的。比如其实物主只是在几米外活动,暂时把东西搁置在那,但是行为人以为物主是要离开,等物主起身后便立刻拿走,在这种情形下财物依然是在物主所掌握的空间范围内的,不是无主物,更不是遗失物,应该定性为盗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