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证据,是当事人为获得积极的后果而于时向人民提出的,用来证明人享有权以及受诉有管辖权的证据材料。 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告时应当提供的证据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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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为原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原告的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的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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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告的身份证明,被告的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的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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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作为诉讼请求基础的事实、理由的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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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证据和证据来源,可能提出的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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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有主管和管辖权的原因事实的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