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子女的抚养费因开支增大或物价上涨等原因而要求增加。我国婚姻法第三十条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判决或协议,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依此,子女的生活费是可以变更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条列举可以请求变更的情形: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可以的,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一般可以增加到1000元左右。如需详细咨询可以加微信或者致电,如在哈尔滨市也可以到所里当面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