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经过监护人的许可,任何摄影创作且不论是否涉及到商业利益,都侵犯了孩子的肖像权。问题是孩子的师长假借师生亲情进行的商业活动,在考虑到世俗情感时,一般家长都会放弃主张自己孩子的肖像权,以换取孩子在今后的受教育过程中不被有意识的忽略或歧视。如果涉及的金额不多,建议你还是选一俩张吧,应付一下老师,同时也为了孩子不离群。为了孩子,什么忍耐都是应该的。不过你可以就拍摄水平和孩子进行探讨,批评照片严重影响到了孩子的形象(孩子都是爱美的,当然你得有更好的照片),下次孩子就不会愿意再被老师拍摄了。如果是集体照,不论水平如何,还都是应该参加的。 情、理、法,法是排在最后一位的,这就是生活中的无奈,这就是国人的传统中庸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