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医保视同缴费年限是怎么规定的问题解答如下, 医保的视同缴费年限,和养老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办法是一样的。
一、到退休时能否领取养老金与是否缴纳医疗保险没有关系。只要您在到达退休年龄时女工人身份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男性年满60周岁,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最低满15年就可以申请退休,并领取养老金的。
第二,国家政策可以认定视同缴费的,可以视同缴费,比如当兵,上山下乡插队知青等等,
第三,实行缴纳医疗保险制度之后参加工作的,按照实际缴纳医疗保险年限计算,不存在视同缴费年限。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由财政供给的事业单位的职工在《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的工作年限,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职工和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1993年12月31日以前的连续工龄以及1994年1月1日至《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
《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
二、覆盖范围和缴费办法。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是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以地级以上行政区(包括地、市、州、盟)为统筹单位,也可以县(市)为统筹单位,北京、天津、上海 3个直辖市原则上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统筹(以下简称统筹地区)。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所在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执行统一政策,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统一筹集、使用和管理。铁路、电力、远洋运输等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企业及其职工,可以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
三、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要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帐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帐户。划入个人帐户的比例一般为用人单位缴费的30%左右,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个人帐户的支付范围和职工年龄等因素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