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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程序终结债权释义是什么

帮助5人 3.7w浏览 匿名 2020-08-30 安徽黄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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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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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关于破产程序终结债权释义是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破产程序终结债权是什么意思
    破产程序的终结,是指当债权人的债权通过破产程序的实施得到全部或部分清偿,或者由于某种原因的发生使破产的继续已无意义,由人民作出裁定,最终结束破产程序。破产程序的终结,有三种情况:
    (一)破产企业经过和解与整顿,扭亏为盈,获得复苏,从而按照和解协议偿还了债务。这时企业破产的原因已不存在,人民应当终结破产程序。
    (二)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再进行破产程序已毫无意义。这时,应由清算组织向人民提出申请,宣告终结,人民也可以依职权宣告终结。
    (三)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债权人的债权已得到全部或部分满足,从而达到了破产程序的实施目的。在这种情况下,由破产清算组织提请人民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破产程序终结,应由人民作出裁定,并将裁定书副本送达有关单位。裁定书的内容应予公告。
    破产程序终结的法律后果是:因企业整顿成功而终结破产程序的,企业恢复活力,继续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因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或破产财产分配完毕而终结破产程序的,企业的法人资格消灭,由破产清算组织向破产企业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债权人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
    二、破产程序有哪些
    1、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递交破产申请及相关材料,提出申请;
    2、接受材料后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3、决定受理后,指定管理人,通知已知债权人,同时予以公告;
    4、管理人履行相关职责,如接管企业财产、印章、账簿、文书等,登记、审核申报债权,追回属于债务人财产等;
    5、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指定债权人会议,选举债权人委员会,管理人制定相关方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
    6、管理人实施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方案等;
    7、宣告破产;
    8、管理人制定财产变价和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后按方案实施;
    9、破产程序终结;
    10、注销企业。
    三、破产清算的基本程序
    1、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破产清算程序的进入取决于破产程序的开始,公司进入破产程序按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公司所在地提交破产申请;
    其次,人民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企业由此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2、成立清算组
    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人民与同级人民政府协商指定,由相关人员包括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组成。刻制清算组图章;在银行开立帐号;、明确清算组的主要职责,并进行内部分工:接管破产企业。包括对破产企业人、财物各方面的管理,接管破产企业印章、财务帐册和凭证、重要文件及合同等。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负责接收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清偿的债务或交付的财产。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对破产企业财务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对破产债权进行清理,审核债权人申报的债权。对破产企业对外债权进行清理,并依法追讨破产企业对外债权及外在财产。根据需要,要求债权人会议或召开债权人会议。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讨论后报请批准执行。在清偿有财产担保的债务后,收回破产企业的担保物。对破产企业于受理案件前六个月至破产程序终结的期间,其进行的
    1)、隐匿、私分或无偿转让财产;
    2)、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
    3)、对于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
    5)、放弃自己的债权等行为,清算组有权向申请追回财产。于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提请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破产程序终结后,向破产企业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决定破产企业自破产宣告之日起是否继续进行生产经营。
    其中律师工作:包括:产企业债权的审查破产企业对外债权的审查破产企业财产的产权界定对破产企业投资,包括项目投资及投资形成的法人实体进行权益比例和股权比例的界定,并负责起草权益转让和股权转让协议书代理破产企业进行和应诉负责财产所有人行使取回权的审核工作;负责审核破产企业所签定并正在履行中的合同,并决定是否继续履行;负责抵销权、别除权内容的审核。
    3、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
    清算组正式成立,并进驻破产企业后,清算组便正式替代破产企业以其自身名义进行运作,对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包括破产企业印章的接收;破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接收;破产企业重要文件、合同的接收;破产企业财务的接收;破产企业财产的接收。清算组作为替代破产企业运作的实体,还须对破产企业进行必要的管理,包括:对破产企业的人事管理,如留守人员的确定,员工的安置及人事档案的管理;对破产企业生产经营的管理;对破产企业的资产管理,如固定资产的管理,流动资产的管理,无形资产的管理,投资资产的管理,在建工程的管理;对破产企业的财务管理,如财务帐册、财务凭证的管理,银行帐号的管理,日常开销的管理和控制。
    4、破产企业的财务审计
    对破产企业的财务进行审计,:破产企业公司的基本情况,如公司注册登记情况、股东情况及股权比例情况,破产企业注册资本情况及到位情况;破产企业财务管理情况:破产企业财务人员情况和变动情况,财务凭证及帐册保存情况,帐目记录情况,财务审批情况,如负责人、支出程序等,财务帐册及原始凭证的真实和完整情况;破产企业负债情况;破产企业涉诉案件情况,包括破产企业作为原、被告正于诉讼中的情况,败诉案件的执行情况及破产企业原、被告,但为其他公司提供财产抵押或经营担保而涉诉的案件。破产企业的主要资产流向,作为债权人非常关注的问题,一般应对其作专项说明:
    破产企业历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财务人员责任的审计情况;
    破产企业现有职工情况、集资情况、保险情况、缴交税款情况;破产企业有无在破产案件受理前六个月的无效行为的情况。
    5、破产财产的清理、清算、
    破产企业财产的清理,这主要是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
    权属界定、范围界定、分类界定和登记造册的活动。
    破产财产产权归属的确定。破产企业财产范围的确认。破产企业财产自然状况的核实;破产企业财产的评估。为破产财产的处理作准备,提供参考价格和底价。由专业的评估师进行。破产企业财产的处理。一般指清算组对破产财产货币财产变现为货币财产的过程,一般由清算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循先估价再公开
    最后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的程序,在债权调查完结后,以不公开变卖或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
    对外投资的清算:企业的对外投资包括项目投资、证券投资和股权投资三种形式,因此对破产企业的对外投资的清算也相应的分为:对破产企业项目投资的清算。对破产企业证券投资的清算。对破产企业股权投资的清算。
    对外债权的清算:将真正的对外债权清理出来,将所谓的对外债权清理出去;对已确认的对外债权进行实际追讨。
    破产债权的清理:破产企业合同的清理;破产企业涉诉案件的清理。
    6、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并进行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包括的内容:破产财产总额及构成;应优先拨付的破产费用总额及构成;破产企业所欠员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总额及构成;破产企业所欠税款总额及构成;提留款(暂不分配的款项)总额及构成;用于破产债权分配的财产总额及构成;
    破产财产分配的步骤:由清算组提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后,报请裁定后执行;清算组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确认后三日内制作分配表;清算组执行分配方案,并通知债权人限期领取财产,逾期未领取,可以提存。追加分配。
    7、制定破产清算报告
    制作一份破产清算报告,提交债权人会议和。破产清算报告的内容包括:破产清算组的成立情况;清算组完成的主要清算工作;破产企业大宗资金的走向及回收情况;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经营管理人员的离职在职审计情况;企业破产原因分析;破产清算案待研究和待完善、待解决的问题。
    注销原破产企业登记,提请终结破产程序,清算组正式撤消。破产企业的破产清算程序正式终止。
    全文
    11 2020-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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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程序终结债权释义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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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结破产清算程序
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破产清算组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在7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破产程序终结后,清算组应当向破产企业原登记机关办理破产企业注销登记,并将办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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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的法律程序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故意伤害罪的相关处理工作流程可以详细描述如下:
首先,对于轻微伤势或轻伤以下程度的暴力事件,由当地公安局的派出所机构进行负责和处理;
其次,对超过轻伤级别且造成严重后果如人员死亡等情况的案件,则由公安机关的刑事侦查部门来承担主要责任并展开调查;
再者,如果在伤势鉴定过程中发现伤情模糊不清或者难以确定具体的管辖权归属,那么应由最早接手该案件的部门先行处理,待伤情鉴定结果明确之后,按照第四条和第五条的规定将案件移交至相应的主管部门进行后续处理;
最后,当涉及到管辖权问题时,若出现争议,则应由双方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进行指定管辖。
此外,对于被害人有充分证据证明的故意伤害(轻伤)案件,办案人员应当及时告知被害人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而对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故意伤害(轻伤)案件,由于证据不足以支持案件审理,需要移交给公安机关进行侦查的,公安机关也必须予以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盗窃罪破案后还能撤案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绝大多数情况下,对于盗窃罪是无法进行撤案处理的。
然而,若满足特定的法定撤案条件,则仍有可能撤销案件。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撤销案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类情况:
首先,即为情节显著轻微且危害不大,尚不足以被视为犯罪的案件;
其次,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了法定的追诉时效期限;
最后,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七节的规定,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而盗窃罪的量刑,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刑罚裁量,它是指依据刑法的明确规定,在确认盗窃罪成立的基础之上,对犯罪嫌疑人是否应判处刑罚,判处何种刑罚以及判处多重刑罚的确定与裁量过程。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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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程序终结原因是什么?
破产程序终结原因是:破产企业获得复苏、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破产财产分配完毕等,对于破产程序的具体情况,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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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债权人放弃对连带保证的权利有哪些影响
[律师回复] 解析:
1、当债权人宣布放弃其针对债务人的任何权利或请求时,这将自动使得担保人无需再对放弃范围内的任何债务提供保证,而做出这样的决定的权力完全掌握在债权人手中。
因此,如果债权人选择放弃对债务人的任何债务请求,那么担保人便无须承担与其相关的连带责任。
2、通常而言,担保人之间需要共同承担连带责任,但具体的责任分配还需依据您们与信用社签署的联保协议来进行明确。
3、尽管并未实际发生贷款行为,但作为担保人,您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除非您们之间的协议对此有所特别规定。
4、您们所承担的是连带责任,即信用社有权要求您们中的任意一方承担全部的债务责任,而一旦有人承担了该责任,他/她有权向其他担保人进行追偿,通常情况下,追偿的金额将会按照比例进行分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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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四项义务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针对我们的相关从业人员,他们所承担的四大基础职责分别涵盖以下方面:
首要任务是,务必严格遵守并执行本公司所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及详尽的操作规程,同时还要积极服从上级主管的管理指挥,正确无误地佩戴和使用相匹配的劳动防护装备;
其次,从业人员应当主动接受安全生产领域的教育和培训课程,勤奋刻苦地学习并熟练掌握与其职业相关的安全生产知识,持续提高自身的安全生产技能水平,进而提升对各类安全事故的防范能力以及面对突发状况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当从业者察觉到任何形式的事故隐患或其他可能引发危险的不稳定因素时,应立即向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或本公司的最高决策人报告;
最后,若发现存在直接危及个人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从业人员应毫不犹豫地暂停正在进行的作业活动,或者在实施了可行的应急措施后再有序撤离作业区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第四十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健全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农村警务工作,推动平安乡村建设;
健全农村公共安全体系,强化农村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应急广播、食品、药品、交通、消防等安全管理责任。
盗窃罪判三年可以保释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涉及盗窃罪并处以三年有期徒刑的情况下,被告人一般可以通过缴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的方式来申请取保候审。
然而,取保候审并非无条件的特权,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设定的特定条件方可获得批准。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符合以下四大要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资格申请取保候审:
首先,被告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其次,被告人如果被判处罚金,而当罚金刑与人身自由刑并罚时,可能会出现实际执行超过三年有期徒刑的,此时也允许适用取保候审;
再次,倘使被告人身患重病以致无法自行料理生活起居,亦或是怀孕待产或正在哺乳幼子,同样可以考虑对其实施取保候审;
最后,当被告人被依法拘留时,其羁押期限超过法定期限,但案件尚未作出司法判决,此时为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和诉讼进程的正常推进,也应实行取保候审措施。
在案件的侦查阶段,可以向公安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在审查起诉环节,应当向人民检察院递交申请材料;
到了审判阶段则须向人民法院进行申报。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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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终结破产程序是怎样的?
裁定终结破产程序是首先需要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然后人民法院再进行审查审核之后,就可以在七日之内裁定终结破产的程序。当然了,在办理注销登记的时候,是需要提交清算组所签署的申请注销登记的报告,还有一系列其他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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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危险驾驶罪被刑拘多久释放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于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当事人可能会被处以最高为十四天的行政拘留处罚,若有特殊情形则可延长至一至三日。
此外,人民检察院对于其直接受理的案件中涉嫌刑事犯罪而被拘留的人员,如经审查确认需进行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内作出决定。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授权,该决定的期限可延长一日至三日。
如果经过审慎调查认定并不具备逮捕必要,那么被拘留者应立即予以释放;
若需进一步开展侦查工作,且符合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条件的,则应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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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程序终结的效力是什么
效力是:一、对于破产企业的效力,法人主体资格归于消灭,其所负剩余债务当然免除。二、债权人未得到分配的债权,在破产终结裁定后视为消灭,破产债权人不能于程序结束后向债务人另行主张权利。三、对破产机构的效力是,破产程序结束后,破产清算组、债权人会议等破产机构宣布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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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破产终结的程序有什么
一、向法院提出宣告破产的申请;二、法院受理宣告破产的申请并通知相关利害人;法院受理公司宣告破产的申请后,应在10日内通知债务人和已知的债权人,并发出公告。三、法院对公司破产申请进行宣告;法院受理了公司的破产申请后进行审查,若发现符合破产成立的条件即宣告该公司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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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正义发声是不是诽谤罪
[律师回复] 解析:
下述事项符合诽谤罪的构成要件吗:
首先,犯罪行为的本质在于实行者为一般公民均可;
其次,其主观意识方面仅能表明为故意为之;
第三,作为犯罪攻击对象的乃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及名誉权;
最后,从客观现实层面来看,这种行为表现在行为人捏造并传播某种虚假事实,足以对他人的人格和名誉造成贬损,且情节严重。
对于那些以暴力或其他方式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进行诽谤,情节严重的,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等严厉处罚。
然而,若前述罪行仅由受害者提出控告,而未对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产生严重影响,则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范畴。
此外,如果通过信息网络实施法律规定的行为,受害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由于提供证据存在困难,人民法院有权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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