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为此,立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神志清楚,有行为能力.
(2)遗嘱的内容要合法,不能剥夺无行为能力或无生活能力的人的继承权;
(3)遗嘱中的财产是个人合法财产.
内容
(一) 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二) 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三) 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四) 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五) 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遗嘱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