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走起普通货物罪从犯应该怎么样处罚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根据《最高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的规定,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
2、量刑方面: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偷逃税500万元都属于情节特别严重,个人看刑法第153条
第一款第一项,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单位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从犯,按刑法第二十七条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所以要看具体情节。如果没有其他情节,对于偷逃税500万案件的从犯,一般来说7年左右。
我国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刑法之所以如此规定,是因为从犯与主犯相比,无论是主观恶性还是客观危害,都要轻一些。因此,我国刑法规定的从犯的处罚原则具有科学根据。
根据《刑法》第153条的规定:“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
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第四款的规定处罚。
(二)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五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