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案件的证据目录内容应当按照所提交的证据内容进行填写。离婚诉讼的证据一般需要有:结婚证复印件、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子女出生证明、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车辆登记证、银行存款截图等)。如果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遗弃虐待家庭成员或者赌博吸毒等情形的,也需要准备相关的证据。而证据目录就相当于一份证据清单,其作用就在于让法官对当事人所提交的证据材料能够一目了然,所以证据目录应当依照证据提交的顺序,简要的概括证据内容,也可以简练地写明证明目的。然后附在证据的首页,与状、证据、身份证明等一同提交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