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房产证去名字手续怎么走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买卖:根据买方的付款方式,走两种程序,
第一种,一次性付钱,交定金后,买卖方双方一起去房管局办理房产过户,买方将剩余钱款放在银行进行监管,过户完成,买方即可拿到有自己名字的新房产证,卖方到银行取钱。
第二种,贷款买房,交定金后,买方在银行放首期款监管,申请银行贷款,银行出具贷款合同后,买卖双方过户,将过户抵押的证明交给银行,银行放款,买方即可拿到有自己名字的新房产证,卖方到银行取钱。
2、赠与: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带上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契税凭证原件、经公证的赠与书或赠与合同原件等材料,到所属的区房产交易中心办理,办件期限是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20日内。
3、夫妻之间:如果房子有贷款,就不能去名字,房子没贷款,带上五证即结婚证、身份证、土地证、房产证、契证正本及复印件,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在预检窗口告知是办理房产证去名的,工作人员审核过提交的材料,材料齐全再去相关窗口办理,只需缴纳工本费,无需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