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阴阳合同
所谓“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或口头。“阴阳合同”是一种违规行为,在给当事人带来“利益”的同时,也预示着风险。
态度
阴阳合同在相当长的时间里都是一种客观现象,短期内也不可能完全消除,因而,老百姓、政府机关、都是知道的,审判也相对比较宽松,除非差价太大,往往根据违约情形选择适用对违约方不利的规定。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1、对于差价以装修名义并且差价较小的,一般认定合同有效。
2、对于差价太大,一般会认定无效。
3、对于卖方不想卖,主张中介与买方恶意串通以低价过户损害其利益的,一般认定合同有效但过户价格条款无效。
4、对于买方不想买而主张卖方避税,或者签现售后只想以现售合同上的低价买,一般认定合同有效但过户价格条款无效。
5、对于双方仍想交易但过户时一方主张以真实价过户,另一方拒绝的,会调解,调解不成则认定合同不成立。
6、没签过户确认书,现售价变少的,视为双方意思变更,现售合同有效。
阴阳合同未必能奏效
想钻这个空子的购房者需要注意了,除了面临很大的法律风险之外,在“国五条”沈阳版细则出台后,由于将严格执行房屋评估价格,“阴阳合同”也失去了意义,因为“合同上的价格过低的话,就将按照评估价格缴税,如果成交价格高于评估价,则按照成交价格缴税”。
“阴阳合同”属违法行为
此外,律师表示,订立“阴阳合同”是一种逃税的违法行为,税务机关一旦发现,可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对双方偷逃税款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交易双方的行为如触犯《刑法》,有可能构成偷税罪,根据《刑法》规定有可能被判处拘役甚至有期徒刑的刑罚。
“阴阳合同”的效力判断
现实中存在很多类似的情况,签订阴阳合同以达到避税的目的,发生纠纷时,以现有的司法实践上看,会审查哪份合同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而逃避税收所签订的合同并非双方签订合同的真实意思表示,所以一般以实际交易的价格作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