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在谈前,我们首先要来了解一下事实婚姻的构成要件:
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三、同居双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
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二十二,女二十);
2、双方自愿结婚;
3、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如果不符合以上构成要件,则被称之为非法同居关系,如果只是非法同居关系,则没有协议离婚这一说法,不受法律保护,任何一方随时可以解除,如果对财产或孩子抚养权、抚养费有争议,可以就此问题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