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r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r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r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r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rr在上述租赁合同,依照《合同法》规定,甲与乙的租赁合同只能视为二十年期限;乙未经甲同意专卖合同是不能成立的,也是无效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