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继承对象是个人合法财产,宅基地是按照家庭批准发放的,上面的房屋作为整体也是基于家庭的,一方面是用于家庭居住,另一方面是建立家,这都符合财产的定义,别提财产了。不考虑整体就是建筑材料了,这可以是家庭财产也可以是个人财产,但是需要拆除得以实现,这样就能够继承了。继承法不与土地法发生矛盾、抵触,当然不管什么原因发生了,也是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无效,就别想利用房子达到违规违法使用宅基地的目的了。这种情况不是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无效,是群众错误使用财产概念。另外家庭延续也能得到房子,这种情况更与继承无关。宅基地只能是县政府批准,愿意在法律上取得房子翻盖房子还是先让县政府批准宅基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