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律师打官司,律师忽悠当事人,当事人能够向当地司法机关或律师协会投诉。 《律师法》 第四十八条律师有下列做法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能够处一万元以下的罚金;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予以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处罚:
(一)私下接受委托、收取花费,接受委托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
(二)接受委托后,无正当借口,拒却辩护或者代理,不按时出庭参加诉讼或者仲裁的;
(三)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的;
(四)泄露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