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癌症是一种恶性、残酷的不治之症,每年都有数百万人因癌症死亡,而且数量还在持续上升,患上癌症不仅会让患者及家庭因疾病治疗承担沉重的经济压力,而且随着病情的不断加重将承受巨大的精神压力和痛苦,癌症的患病原因很多,被污染的环境、恶劣的生产条件、接触到有毒气体或物质等都可能导致癌症,那么,癌症怎样做工伤鉴定呢
一、《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二、癌症职工可以享受的待遇根据上述规定可知,癌症并不属于工伤,而且目前癌症还没有纳入工伤鉴定赔偿范畴,但是可以享受非因工受伤待遇,包括:
(一)医疗费:包括诊疗费、手术费、住院费及普通药费;贵重药费、住院的伙食费及就医路费则由本人负担。
(二)病伤假期工资:医疗期间连续6个月内的,按月给付病伤假期工资,其标准如下:本企业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80%;已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工资90%;已满8年及8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100%。
(三)非因工负伤救济费:医疗期间连续超过6个月的,病伤假期工资停发,改为按月给付非因工负伤救济费,其标准如下:本企业工龄不满1年者,为本人工资40%;已满1年未满3年者,为本人工资50%;3年及3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60%。此项救济费付至能工作或确定为残废或死亡时止。
(四)非因工残废救济费:非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确定为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除领取非因工残废救济费、本人死亡时的丧葬补助费及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外,其他劳动保险待遇应停止享受。综上所述,关于癌症怎样做工伤鉴定的问题,按照现行的相关规定,癌症并不属于工伤,也不在工伤赔偿的范围之列,但是患上癌症的职工可以视为非因公受伤而享受应有的政策待遇,包括医疗费报销,根据工龄计算发放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获得负伤救济费和残废救济费等补助。